“大灣區領導”,被國家發改委打假
5月21日,國家發改委官微發布“打假”聲明稱,有人以周智均名義,冒充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,該辦無名為周智均的人員。希望有關方面提高警惕,避免上當受騙。
南都記者檢索發現,“周智均”此前在百度百科還有專屬詞條,并配上了標準照。據不完全統計,在此前的公開報道中,其曾至少以7個身份頭銜對外開展活動。
曾以至少7個身份示人
5月21日,國家發改委官微發布聲明稱,近期,有人以周智均名義,冒充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,并以所謂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投資督導委員會主任”等身份,多次參加社會活動。
國家發改委表示,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無名為周智均的人員,也從未設立名為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投資督導委員會”的機構、組織。希望有關方面提高警惕,避免上當受騙。如已造成損失,請及時向公安部門舉報案件線索。
南都記者注意到,“周智均”在百度百科存在專屬詞條,并配上了標準照。百度百科此前的資料顯示,周智均,男,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投資督導委員會主任。“社會活動”一欄介紹稱,此人2013年曾赴長沙調研;2021年參加了某媒體與某集團的戰略合作協議。
目前,該百度詞條已被修改,增加了警示信息。
周智均是誰?為何冒充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?
南都記者檢索發現,除前述聲明中提到的冒充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,以及所謂的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投資督導委員會主任,周智均還曾以多個身份參加活動、接受采訪。
據不完全統計,公開報道中,其曾以至少7個身份頭銜對外開展活動。如“中國道路運輸協會專家顧問、國務院辦公廳同志周智均”、“首都新機場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周智均副局長”等。
有意思的是,2019年7月,周智均曾以“北京新機場安全委主任”的身份參加了某公司30周年慶典,一年后又以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”的身份接受采訪,大談大灣區建設。
公開資料顯示,周智均早年間多以交通方面領導干部的身份參加社會活動,而2020年后,他轉向粵港澳大灣區方面。
相關公司曾因侵權被判賠500萬
南都記者注意到,周智均在今年4月曾以“香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投資督導委員會主任”的身份,接受了鳳凰通訊社的專訪,文內還配發了其照片。而在今年2月一篇名為《鳳凰通訊社董事局主席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建設重要戰略的意義》的報道中,周智均則是以“鳳凰通訊社董事局主席”的身份亮相。
這兩篇報道內的“周智均”是否為同一人?
南都記者檢索發現,今年3月,周智均還出現在了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投資督導委員會主任、鳳凰通訊社董事局主席”的身份,參加了鳳凰通訊社與某資產管理公司的簽約儀式上。
天眼查顯示,鳳凰通訊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,注冊地在中國香港,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。網上確實存在名為“鳳凰通訊社/鳳凰通訊網”的網站,其還設有“山西分社”、“湖北分社”等。
5月22日,南都記者撥打了上述幾個網站公布的電話,座機均無人接聽。網站公布的一個私人電話接通后,對方向記者確認其為“鳳凰通訊社山西分社”的工作人員,但當問及“周智均是否為鳳凰通訊社董事局主席”、“是否認識周智均”時,對方連聲否認稱“不知道”。
除了網站,資料顯示,鳳凰通訊社還有微信公眾號,其賬號主體顯示為鳳凰佳藝(北京)文化傳媒有限公司。天眼查顯示,該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,孫某為該公司大股東,占股90%。南都記者注意到,在前述鳳凰通訊社與某資產管理公司的簽約儀式上,與周智均一同參加的正是鳳凰通訊社社長孫某。
該公司曾因侵害商標權、不正當競爭,被判賠償鳳凰衛視500萬元。據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官網2020年8月消息,鳳凰衛視公司訴稱,該公司依法享有“鳳凰衛視”、“鳳凰衛視”、“鳳凰網”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。鳳凰佳藝公司未經許可,擅自在其網站、舉辦的會議、公司招牌、人員名片等處使用“鳳凰”等標識,從事新聞通訊、新聞報道、新聞記者服務、節目制作等服務。
同時,鳳凰佳藝公司擅自使用包括“鳳凰”字樣的“鳳凰佳藝(北京)文化傳媒有限公司”“香港鳳凰通訊社有限公司”“鳳凰通訊社有限公司”企業名稱并進行虛假宣傳,構成不正當競爭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鳳凰佳藝公司在其經營網站上使用“鳳凰通訊社有限公司”以及實際并不存在的“香港鳳凰通訊社有限公司”企業名稱,與原告“鳳凰”核心字號高度相似。鳳凰佳藝公司在對外宣傳中也積極將“鳳凰通訊社”與“鳳凰衛視”“鳳凰網”相聯系,系主動追求相關公眾將兩者混淆誤認的結果。最終,法院認定鳳凰佳藝公司構成侵權,一審判決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00萬元。
類似案例時有發生
近年來,冒充領導干部行騙的案例時有發生,為何這些“假官”能夠屢屢得手?
據公開報道,一名四川男子李某明曾冒充“省委辦公廳主任”,騙了市委書記、市長。案件判決書顯示,2016年,李某明在其微信朋友圈發布虛假任命消息,稱“省委常委辦副主任李某明任省委群教法制辦主任”。此后他人稱呼李某明為李主任,李某明并未予以否認。
2017年11月初,有人將李某明介紹給綿陽市某區委宣傳部副部長,稱李某明為“四川省委辦公廳主任”,并邀請李某明參加一個交流會。同月,李某明以假冒的“四川省委辦公廳主任”身份參會,與會的還有當地領導干部,該會議還在當地電視臺進行了報道。
此后,李某明還曾冒充“四川省委副秘書長”,在飯局上發言“代表省政府歡迎劉某某回家”。當日在飯局上,李某明結識了董某,二人互加微信。爾后,李某明為騙取董某的信任,通過微信向董某發送其辦公室照片、到各地開會的照片視頻,以及李某明偽造的與所謂成都市市長的聊天記錄等。李某明還以招商的名義讓某市市委書記、市長為其安排吃住、接待,后董某對李某明身份產生懷疑并報警,經四川省委辦公廳核實,省委辦公廳無李某明任何任職信息。
2020年5月,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發評論稱,這些假冒他人身份者狐假虎威,打著領導旗號干著非法勾當,小至索要財物、騙吃騙喝、推銷產品,大至承包工程項目、推薦干部、跑官要官,損害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聲望,侵蝕國家和人民利益,影響惡劣。
文章稱,一方面要督促教育領導干部管好身邊人,堅決防止和反對特權思想、特權現象。另一方面,黨員干部對打著領導干部旗號辦事的行為,不管是利用、冒用、盜用,都應當果斷拒絕,不信、不見、不理、不辦,并主動報告。
文內指出,更根本的,是破除對圈子、關系網的迷戀,莫為一些華麗名頭所嚇住,也莫貪戀不正當的灰色利益。守紀律、講規矩,不因領導干部及其親屬插手干預而假公濟私、曲意逢迎,嚴格按制度行使公權力,鏟除相關騙子行騙的土壤和空間。